平头,锐利的眼神,穿一件烟灰的布衬衣。那时候不知道我们的方向是一致的。都是去赶赴一个婚礼。林和他的新娘在一个酒店里有一场盛大的婚宴。我对花店老板百无聊赖地闲扯。干花看起来象木乃伊,没有灵魂。老板笑着说,鲜花不好卖呀,放一个晚上就憔悴了。那是因为它等不到来要它的手。我抽出一枝枯萎的玫瑰,对他说,它肯定已经等了很久。那个男人微笑地看着我,饶有趣味的样子,但甚么也没说。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在此后的五个小时以后。我从酒店的大堂走出来,他等在门口。他说,我送你回去。你醉了。雨还是在下,但只是清凉的雨滴,轻轻打在我燥热的脸上。他把车子开得很慢,我感谢他的沉默无言,让我在他的背后,无声地流下泪来。小时候,是一个有点古怪的女孩。最喜欢的事情,是一个人跑到湖边的草地上去捉蝴蝶。那时寄养在郊外奶奶家里。把捉来的蝴蝶都关在一个纸盒子里。一天,一只蝴蝶死掉了。恐惧地想到,这些美丽的生命都会离我而去。无法抵挡。没有问任何人应该如何。在一个下午,跑到湖边挖了一个洞,然后把还在扑闪着翅膀的蝴蝶一只只活埋。灿烂的阳光刺痛了我的眼睛,手指上都是蝴蝶翅膀上的粉末。粘稠的象无色的血液。终于是安全的。没有任何变故可以让我痛楚……我想象着我的心象玻璃一样碎裂。随着刺耳尖锐的微微响声,在瞬间破碎。净是个漂亮的女孩子。浓密的长发,一双眼角微翘的眼睛。我那时是班上成绩最好的女生,但总是在上课时看小说。一天数学老师忍无可忍,不管我还是个当班干部的女孩,叫我站到教室外面去。我独自走到校园里。寂静的操场只有阳光和鸟群。那是深感恐惧的一刻,所有的人都离我而去。下课铃一响,看见净飞快地向我跑过来,然后一声不吭地看着我。我坐在蓝球架下面,面无表情。净说,你真勇敢。多年以后,我还是会不断地会想起那个瞬间。我在众目睽睽之下向门外走去。教室外的阳光灿烂如水,而我的背后是一片寂静的黑暗。我所有的自尊和羞愧在那一刻无声地崩溃。他把我送到楼道口。在拐角的阴影里,他的手轻轻拍了一下我的脸颊。好好睡一觉,好吗?甚么都不要想。忽然感觉他甚么都知道。他的眼睛看穿了我每一颗眼泪后面的阴暗。我推开他的手,向楼上走去。看见林的时候,他正从隔壁的教室走出来。阳光细细碎碎地洒在他的黑发上,那是一张明亮的让人愉悦的脸。一直到死,我都是个会对美丽动容的人。那种疼痛的触动,象一只手,轻轻地握住我的心。那时我十四岁。有很多场合我们会碰到。他是隔壁班的班长。传闻很多女生都很喜欢他。但他是那种温和而洁身自好的男生,对谁都保持距离。那时我是一个出众而又孤僻的女孩,常常穿着白棉布的裙子。却不喜欢说话。有时会在黄昏的时候,独自光脚穿一双球鞋,在操场上跑步。喜欢暮色弥漫的大操场,寂静空阔,看得见天空中飞过的鸟群。我一圈又一圈地跑着,在激烈的风速中体会心跳的挣扎,直至自己筋疲力尽。六年以后,林第一次来我家看我。他考上北方的大学,来向我道别。其间我们上了不同的重点高中,写了三年平淡而持续的信。也许这是他的风格,谨慎的,缓慢的,但又持久。而对于我来说,这是一种无声的溃烂。我隐藏了所有的想象和激烈。林站在院子里,是夏天的晴朗夜晚,风中有盛开的蔷薇花香。他穿着一件浅蓝的衬衣,肩上是飘落的粉白花瓣。我伸出手去,轻轻拂掉他肩上的花瓣。林微笑地低下头去。我们都知道彼此不会多说任何言语。我们只是继续。校园的文史图书馆,那砖砌的老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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