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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千小说>我们的最终曲 苏小懒 > 第25页(第1页)

第25页(第1页)

龚心咬着唇,说:&ldo;现在的他之于我,就像人们记起一条街道,记起一棵树。&rdo;&ldo;龚心,不撁说了,我都明白,&rdo;我说,&ldo;回去吧,瞧,大家可是为你而庆祝,少了你这个主人怎么行。&rdo;龚心擦干脸上的泪,&ldo;好啊,那就回去喽。&rdo;我想,龚心真真是我的榜样,经历了那么多的事都可以放下,倘若我有她一半的头脑,无论如何都不会一个人孤单单在如此陌生的城市行走。‐‐a城其实是榕城的邻市,距榕城不过两个小时的车程。因为是海滨城市,空气湿润,时有海风吹拂脸庞,舒服得让人贪婪着不想动。我很快爱上了a城。新单位比我预想中要好很多,或许是我累积了足够的经验,所以工作上从不曾觉得吃力。面试时部门经理丁沛蓝提出要我搬进两人一间的员工宿舍,我几乎第一反应就是拒绝他,现在看来倒不见得是坏事,仿佛重生一般。宿舍内的环境还不错,只是家电之类还要自己买。也没有宽带。但我很是满足。全新的环境,同是内刊编辑的职位,同事多半和我年纪相仿,相处倒也融洽,我逐渐从失业、失恋(如果也算是的话)的打击中慢慢调整过来。唯一不方便的,是老板规定上班期间不得上qq和sn,说是怕聊天耽误工作,为此很多同事怨声载道,觉得公司未免太不人化。我倒觉得无所谓,甚至觉得正合我此时出逃的心意。私下聊天的时候,丁沛蓝曾经问我可知道自己从200多号人中的顺利通过,最后就职,原因是什么?我说因为我能力强呗。他浅笑说做人还是低调好些,继而收住笑脸,当时我问你对这个职位的薪水要求是什么,你想都没想,就直接告诉我,你只是想要一份月薪可以保证你在买水果的时候不眨眼睛的工作。我印象深刻,我在想,是你对自己薪水要求很低,还是你的胃口大得足够惊人?现在你知道啦?知道了,从第一天上班看到你带的两个石榴、三个香瓜、一个苹果时,我就知道了。我不好意思地挠头。丁沛蓝是公司的始创员工,现年28,真正的钻石王老五,是公司众多美眉的暗恋对象。但我初见时对他印象并不好,总觉得他比较滑头。虽然很早就知道人不可貌相,但每每无法运用到实战中,我总是被人家的外表所迷惑。慢慢接触开始觉得他人还不错,因为那些我曾经觉得貌似忠厚的,每次接触感觉对方在诚恳和全心全意地为我着想、对我你好的人,稍微碰到哪怕一点利益冲突,开始陆续变脸。偶有人际危机,是丁沛蓝告诉我,在学校和和在公司的不同,在学校,我不欣赏你的人品,可以完全不理你,过我自己的生活。可是在单位就要戴上自己的面具。他对一切都胸有成足,他足够世故。丁沛蓝说像他这样世故的人总撁找个个单纯的人才会幸福,至少不会太累吧。他多次暗示我,希望和他在一起。他说我是孤僻的,敏感的、冷漠的、热情的、悲哀的,如果和他在一起,我会是幸运的。如果他肯坐在我的左手边‐‐或许我会坚定地握住他的手,但自从伊莎莎和周或之后,我再没有碰到坐在我左手边的人。自从我一个人逃离,已经没有人留意我是左撇子,我小心翼翼地吃饭,尽量不去给别人添麻烦。我开始无法容忍别人站在我身后‐‐许是电影看得太多,印象中的坏人总是在背后出手害人。没有人和我同行的时候,我用这种方式傻傻地守护自己的天空。丁沛蓝说是因为我没有孤全感,我想这可能是真的。我早就不再单纯。我正如他一般世故。我曾和丁沛蓝讲过我们的故事,关于我的,周或的,姜易成的,龚心的,伊莎莎的……毫无保留的。有时候我觉得丁沛蓝像周或,他和周或一样理智。他曾说,你们啊,其实就是不懂得表达。他认为这是我们整整这一代人的困惑和迷茫。&ldo;人总是要慢慢成长的,心智方面的,思维方面的,感方面的……尤其是爱吧?有些人就那样错过了,有些人呢,他们相遇了,可是当时并不懂得抓住和表达。不知道你会不会笑话我,老实说,读中学的时候,我曾经很喜欢一个女生,后来她自己沉不住气还主动给我写书,可我居然抽风似的像要证明自己清白似的,居然把书上交了……弄得那女生不得不转学。现在想想,觉得特对不住人家。那时太小,不过是窦初开。可是后来,我还是相继错过了几个不错的姑娘。真像歌里唱的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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