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饱喝足,终于要睡觉了,魏无恙将外袍垫在地上,让芳洲靠在自己怀里。这样的雨夜,格外引人遐思,一合上眼他就不由自主地忆起渔阳那晚,她的疼痛、哭泣、尖叫与喜悦。芳洲不知道的是,她在高潮里喊了一声“阿默”,虽然只有短短的一声,却足以令他百感交集,原来她终于忆起了过往。往事不堪回首,起初他还担心她承受不住,但他的小女人用实际行动证明了自己的勇猛和无所畏惧,她真的像草原上的母狼,坚韧、顽强、凶狠、强悍。他爱极了这个百折不挠的小狼犊子。初相识时,她是柔弱无依的南国娇荷;倾心相恋时,她是欺霜傲雪的北国寒梅;脱胎换骨后,她是国色天香的边地芙蓉。她像个千面娇娃,给他无穷的新奇感受,摆脱旧日阴霾,她可以站得更高,飞得更远,他将是她最坚实的后盾。谁说女子不如男,他偏要助她搏击长空,凌驾男人之上。“腓腓,你和外舅一起去云中吧,我可以经常去看你,骑上蹑影很快就到了。”芳洲杏眸一黯:“你别想赶我走,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我不去。”“不,腓腓,我并非只考虑这个。你毕竟是要当王太女的人,得接受训练,要学习匈奴话、匈奴礼法和规矩。单于私下跟我提过好几次,希望你能尽快启程去云中,是我舍不得你走,每次都以“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拒绝了。”芳洲眼前一亮,马上赞同道:“是啊,我都没有给你生下一男半女,去什么去?”魏无恙被她说得心里暖融融的,不由搂紧她的身子,下巴抵在她头上窃窃私语。“不如我们现在就生一个吧,我有预感,今夜一定能成功。你若是不信,我们就等两个月看看,到时候如果你有了身孕就去云中养胎,顺便学习匈奴习俗;如果没有,你就留在雁门,一直到怀上身孕为止,好不好,腓腓?”“腓腓,这不仅是为了你,也是为了你两世的父母,为了我,为了我们的孩儿。为了将来,我们必须未雨绸缪。”芳洲想了很久,才缓慢地、艰难地点头,魏无恙高兴又心酸,将她提坐在自己身上,按着她柔软的腰肢,压向自己滚烫的唇。这个吻,不同于以往任何一个吻,不是男人对心爱女人索吻,而是他向自己女帝献诚,此后余生,他的福祸安危都将系于她一身。芳洲很快就败在他的热忱之下。这一次,他固执地要她在上面,她上他下,于他们不仅是全新的体验,更是他们以后关系的写照。他愿为臣,匍匐在她身下,爱她、助她、取悦她,以全部精血供养她。这天下,能让他放弃天朝炙手可热的权势,心甘情愿这么做的,只有一个她。……翌日,雨停了,温柔的阳光照在洞内交颈而卧的两个玉人身上,说不出的赏心悦目,时光仿佛在这一刻静止,舍不得往前走,打破这份甜蜜。男子率先醒来,吻着女子的头发、耳朵、脸颊,女子不耐烦地挥挥手,转个身背对着男子继续睡了。男子失笑,搂紧怀中娇躯,喃喃自语:“小犊子,醒来觉得甚是爱你。”他们之间说爱的一直都是芳洲,他是男人,奉行的是百说不如一做,但现在他特别特别想对她说这句话。说完,魏无恙起身穿衣,一回头看见角落里蹲着的小野兔,一人一兔对视片刻,男人炸毛了。这个可恶的东西,难不成昨晚就一直蹲在那里观看他们的活春宫?那它岂不是看见了小犊子的全部?该死,该死,该死!他要是不把它红烧、清蒸、火烤就不姓魏!没等魏无恙下手,野兔就机警地跑开了,它蹦蹦跳跳一下子就钻进芳洲怀里,小爪子好巧不巧地按在她的酥胸上,虽然她穿着中衣,但魏无恙还是气红了眼,正要扑上去,忽听一声又软又糯的娇笑:“你跟个畜生较什么劲?”魏无恙气糊涂了,指着野兔骂:“这么好色的畜生,就该趁早煮了吃,免得祸害别人。”芳洲飞了他一眼,娇嗔道:“五十步笑百步,你好意思说它?”这话可把魏无恙惹毛了,他再怎么好色能有这死兔子好色?再说了,他是人,是她郎君,拿他跟只畜生相提并论,这得多不把他放在眼里?“小犊子,你是昨晚没满足?要不要为夫再与你大战三百回合?”听言,芳洲缩了缩脖子,知道他是真生气了,连忙把小野兔抱在怀里,抓着它的两只前爪作揖:“小人知错了,以后再也不敢了。大司马,您大人有大量,不要跟小人一般见识,好不好,好不好,好不好嘛?”“哼!”魏无恙从鼻孔里哼出一声作答。回程路上,他一言不发,俊脸一直都是黑的,芳洲看看小野兔,又看看他,无奈叹气,扯下他拉得比蹑影还要长的脸,印下深深一吻。吻毕,她靠在他胸前平复乱得不成调的呼吸,言笑晏晏,乖巧似兔。“无恙,我也是。”“你也是什么?”“大犊子,醒来觉得甚是爱你。”这下好了,魏大司马绷得比牛筋还紧的脸终于抻开了。雨过天晴,秋高气爽,青春作伴好还乡。被小妻子捋顺毛的魏某人周身通泰,心情明丽得如同塞外一望无垠的蓝天,高声纵笑间蹑影一路疾驰,驮着他们来到城里有名的酒楼“百味斋”。“腓腓,昨夜我很快活,真是辛苦你了,为夫今天好好犒劳你。”魏无恙贴着芳洲嫩白的耳朵轻轻吹气,那小小的耳尖不出意料地红了。芳洲脸上又红又烫,恨不得将这可恶男人的大嘴巴缝上,低声呵斥:“魏无恙,求求你要点儿脸行不行?你不说话没人当你是哑巴。”魏无恙潇洒落地,伸手来扶她,低笑:“小犊子,你敢说你不快活?”这天没法聊了,芳洲跺跺脚,抛下牵着马往马厩走的男人独自进了店里。她一出现就吸引了大片目光,跑堂也赶紧迎上来,寒暄几句就笑着请她去楼上雅间。“酒家,”一个正要出门的艳衣女子忽然停下脚步,掉过头挡住跑堂去路,“凭什么她一来就有雅间,而我等了半天都没有?”跑堂见惯三教九流,早练就一双金睛火眼,进来的客人是穷是富,身份高低,一眼扫过去就能分辨出来。别看这位穿得鲜艳,但用的是棉布,而刚进门的那位穿的却是锦缎,所以待遇自然就不一样。“女郎,”跑堂转了转眼珠,谄笑,“真是对不住,刚才正是饭点,没有多余雅间,现在人少,所以这位女郎一来就有空房。”艳衣女子“哦”了一声,掩唇吃吃地笑,“原来如此,我还以为偏远边地民智未开,吃顿饭都要以貌取人呢。”“不敢,不敢。”跑堂连忙附和。“不敢就好,下次把狗眼睁大些,我可是魏大司马的家眷。”话落,跑堂乍然变色,连忙口呼“夫人”,恭谨地朝女子作揖,她毫不扭捏地应了,在跑堂且惊且惧的目光下扭着腰出了门,浑然不觉身后一双若有所思的眼睛盯着她看了半天。有意思,魏无恙多了个姬妾,她这个正室居然都不知情。这女子胆子也忒大,居然敢在太岁头上动土,真不知是什么来路。雅间里,魏无恙伸手在芳洲面前挥了挥:“想什么呢这么入神?”“碰到一件好顽的事,”芳洲狡黠一笑,“有人当着我的面,自称是你的家眷,唬得酒家一愣一愣的,可惜当时你不在边上,要不然亲自会会自己这位“夫人”倒挺有意思的。”“现在女子的脸皮比城墙拐角处还要厚了,”魏无恙一边给她夹菜,一边冷嘲热讽,“妄想是病,得治。”“扑哧。”芳洲非常不厚道地笑了,若是那位“家眷”听见魏大司马这般评价,怕是心都要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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