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日子铅笔做出来后,李静瑶不是没听周叔和孙小娥他们说好用,但是她想着自己的毛笔字,就不太想碰,没想到最后还是要学。
铅笔其实并不难学,特别是这一批学生全都是有识字基础的,平日对于常用字的笔画早就了然于心,不过是换了个姿势,哪怕写的丑些,到底是能写出来的。
其中以刘横和黄辉两人的学习速度最为快速。
磕磕绊绊的在白纸上写出来的字迹哪怕再怎么小心也着实说不上好看,特别是笔画歪歪扭扭不说,还因为用了不熟悉的工具,导致总是忘记怎么写,一时间好几个错别字。
这让黄辉有些不满意的皱了皱眉头。
同时他用了之后还是不明白这铅笔到底有什么妙用。
不自觉开小差的他悄i'i的抬头,仗着自己年纪大个子高坐在最后一排,忍不住抬头偷看斜对角的班长、孙小娥。
班长这个职务也是他来到这里才知道的,因为院长事务繁忙,所以基本上班级里的事情都是由班长代劳。
对了,班级就是他们所在的这个教室的统称,他第一天来的时候就见到这屋子外面上面有个牌子,上书,初级一班。
黄辉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服,白蓝的衣衫右胸处绣着同样是初级一班。
明明不算多华丽贵重的衣物,但是这么多学生都穿着一样的衣衫,就多了种说不出的感觉。
这样想着他再次抬头,突然发现孙小娥已经写完了一页纸了,正拿出了第二页。
黄辉:???他只不过是低了个头而已啊。
这好奇的伸长了脖子去看,发现摆在边上的白纸上整齐的一行行娟秀的字迹非常悦目。视线往边上移一点。
这一次,孙小娥把书关上,速度极快的默写着。
好快。
黄辉微微抬起的身子坐了回去,终于仔细打量了一下手中的铅笔,普通的木头,里面装着奇怪的黑色芯子,像是炭笔一样,随意一画就是灰黑的字迹。
这样的写字方式无疑是没有毛笔来的写意风雅的,所以写了十多年毛笔字的黄辉在最开始有些抵触。
但是现在他似乎明白了院长说的妙用了。
他沉下心开始继续抄写,毕竟每个人的纸都是定量的,他自认为没有孙小娥的能耐,所以为了之后有纸练习,他一页纸尽量多多联系、写得满满的。
《明日歌》的字数并不多,他写了一遍又一遍,手下的笔用的越来越顺,速度越来越快,哪怕字迹依然不算好看。但是黄辉的眼中却满是惊喜。
从他自身的角度出发,他立马想到,日后如果用这个来抄书,岂不是妙哉?
这个时候的书简都是传家宝的存在,还以收集孤本为荣,所以想要书,那就得去借,去抄,一般人连借来一观都不可能,想要自己抄本下来,自然很是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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