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我已经爱上他。我开始猜测他的家庭,转弯抹脚地探问他的私事,渐渐知道他有一子一女,因为妻子是回族,所以超生;我还知道他与妻子的感情本来很好,但是自从孩子出世后便日渐平淡,到如今几乎除了柴价几何米价几何便不再有别的对话。“柴米夫妻,说的就是我这样子吧。”他叹息。“已经很好了。”我安慰他,“像我,和老公一年见面不到一个月,连米价多少的对话也没有呢。”两个已婚的人爱起来,不会再有年轻人的浪漫热烈,却如涓涓溪水,从容温馨得多。不知不觉,这样子过了半年。我一天比一天更习惯于等他,盼他,想他,把他当成生活的主流。从没有告诉过他,每次送他走的时候,我都会倚在阳台上望着他。我家阳台正对着一家办公大楼,自上而下贴着铬金玻璃,晶莹闪亮的一片。每每他走近,总是先将影子投上对面玻璃,然后才一点点看到他的人,再然后,他便穿过玻璃大厦旁边的小巷消失了。我望着他,望着他,心里算着什么时候才可以下一次见面,觉得又空落又充实。因为知道他的心必和我一样,也因为知道这样的日子不久长。但是仍没想到会结束得那般无奈。起因很简单——我老公自南宁进货回来了。明辉登门的时候,我正在试戴老公送我的金项链,见到他,彼此的脸上都是一呆。然后我心虚地笑着为他们两人做介绍,端茶倒水,正像一个女主人应该做的那样。明辉却落落大方,客气地向我老公敬了烟,又取出下半年度的绣品合同请我老公过目。在他口中,我的身份不再是“玉小姐”,而只是“陈太太”。他们的对话,正是男人与男人间的那种,严肃,理智,而不冷硬。老公商人本色,很快看出合同上的纰漏,提出几点疑义。明辉痛快地答应做出修改,又约了重新签订的时间,便起身告辞了。这一次,我没有再到阳台上送他。但是我的心,却清晰地印出他的背影,正如对面的玻璃大厦,一点点地走近,又一点点地走远。老公没有看出任何不妥,只是温柔地环抱着我说:“琳琅,你也会做生意了,可是太不会为自己的利益争取,这方面,你可要拜我为师呢。”“方先生不会坑我的。”我不软不硬地回应一句,不知是为了明辉还是为了自己,莫名地感到委屈。这时老公的手机响起来,他看了看号码,皱眉说:“我已经回苏州了,南宁这些客户还老找我干嘛?不理他。”过了一会儿,他起身去洗澡,电话铃却又响起来。我取过接听,听声音对方是个年轻女子,狐疑地问:“你是谁?”我答:“我是陈太。我先生在洗澡,请问哪位找他。”对方却“啪”一声猛地挂断了。晚上,我替老公做按摩,笑嘻嘻问他:“在南宁又结识了几个好妹妹呀?”“一个也没有。”老公痛快地回答。“算你乖。”我夸奖着他,其实心里根本不信。不过又何必追究呢?追究到真相又如何?只要他最终总是要回到我身边来,只要那些闲花野柳在“陈太”这个金字招牌前不战而降,我又何必自寻烦恼?闲花野柳?我的心忽地一跳,对明辉而言,我是否,也只是一株闲花野柳?那位未谋面的方太是否知道我的存在?又是否,不理会只是因为不在乎?但是转念间我又安慰自己,我同明辉是不同的,我们是相爱的,他可以给我老公所不能给的陪伴,我亦可以同他进行他与他老婆没有的对话。我不会跟他说柴米油盐,他亦不必对我撒谎隐瞒。我们,是彼此心上的那个人,不是闲花野柳。这一次老公一连在苏州停留了三个月,明辉便一连三个月没有再上门。合同还是签了,是老公替我出面直接到他们公司签的。而我躲在家里,拼命地绣蝴蝶。都是单只,飞在花丛中,寻找她的那朵花。每一只蝴蝶都有一朵花,可是花朵却不甘心只停留一只蝴蝶。每个夜里,我与老公同床共枕,梦里相拥的,却是另一个人。我开始羡慕那位方太太,很想打个电话问问明辉,最近鸡蛋涨价了吗?全球流行口蹄癔,牛肉便宜了吧?以往总是看轻这样的对话,觉得俗,觉得肤浅。可是现在,我终于拈出那平淡中的份量,因为这世上可以有一千一万个人可以同他谈绣花,谈茶道,谈生意,却只能有一个人闲闲地叮嘱他:下班记得带一把香菜回来。哦,我羡慕她!转眼冬深,我同老公开始忙着办年货。归途中,我心血来潮地提意:“找间咖啡馆浪漫一下吧。”老公纵容地笑:“小资情调。”却还是依了我。坐在缠满拂廊花的摇椅上,我觉得自己仿佛又回到了年轻时代,惬意地轻摇着,对老公说:“现在,试着重新追求我一回吧。”老公左顾右盼:“等一等,我看看别人是怎么做的,现场拜个师父。”忽然一顿,“那不是纺织协会的方秘书吗?”“明辉?”我脱口而出,急忙回过头去,不禁猛地呆住。隔着排花架与我遥遥相对的,正是谈笑风生的明辉,他身侧,坐着一位清丽的女子,而明辉看着她的眼神,是我所熟悉的。我相信,那绝对不是可以同他讨论柴价几何的方太。那,不过是爱情谋杀这是关于一个作家和一个摄影师的爱情故事。一个作家和一个摄影师的爱情故事,给人的感觉是很滥的。因为这两个人的工作性质,会让人觉得多情而且处处留情是他们的职业特点,故而使爱情显得廉价,而且肤浅。可是,我最终还是要讲这样一个故事,是因为我自己觉得,这是一个非常不像作家的作家,和一个非常不像摄影师的摄影师。作家是女的,但不是时下的美女作家,没有太多交际,也没有艳遇和离婚史;摄影师是男的,可是不留长发,不说脏字,不流浪。他们第一次认识是因为一次合作,给某杂志拍个摄影故事。都是客串的性质,做得很轻松。吃盒饭的时候,他们聊天。她问他有没有看过她的小说,他有些郝然,说:“我从来不看小说。”她问:“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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